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昌波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交界的金沙江上游干流,电站左岸隶属四川省巴塘县,右岸隶属西藏芒康县,是金沙江上游河段“一库十三级”开发方案的第十一级电站,上游为在建的苏洼龙水电站,下游为旭龙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952m3/s。电站装机容量826MW(引水式电站740MW,河床式电站86MW),水库正常蓄水位2387.00m,相应库容0.167亿m3,调节库容0.081亿m3,为径流式电站,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布局为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左岸河床式厂房 左岸鱼道 泄洪闸 右岸非溢流坝段 右岸非常泄洪洞) 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岸塔式水口 引水隧洞 独立布置调压室 麦曲河口地下厂房)。混凝土闸坝坝顶高程2390.00m,最大坝高45m,两条引水隧洞单洞长约11152m。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脱贫致富。工程总工期6年。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92810560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北1008室
邮编:610041
邮箱地址:57227675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51-85388319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邮编:550081
邮箱地址:hjingcheer@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工作程序
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有关环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查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及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审批程序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公众参与说明随报告书一并上报。
(三)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重点,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
正式工作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开展本工程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工作。
报告书编制阶段: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投资概算等相关工作,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由建设单位公开有关环评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E-mail、信件、传真和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关于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建议;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下载意见表后并填写后可拍摄照片文件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或将填写的意见表直接通过信函的方式寄至建设单位。
七、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