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川委厅〔2021〕53号)的部署要求,我县结合实际,根据县域地形地貌特点,围绕县域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交通联系、历史人文、生产要素等要素,深入调研,多方研判,科学规划,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了《巴塘县县域内片区划分初选方案》,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
反馈意见地址:巴塘县两改办(民政局)
邮 编:627650
联 系 人:胡 建
电 话:0836-5622406
邮 箱:4140673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