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1年11月8日,我县已作出处罚的巴塘县玉芹百货店零售盗版光碟案,进行公示。
巴塘县新闻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举报电话:5622465。
附件:公示.doc
巴塘县版权局(代)
2021年11月09日
行政处罚公示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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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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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巴塘县文化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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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
玉芹百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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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内容 |
违法 事实 |
2021.11.08,宣传部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联合检查中发现,巴塘县夏邛镇安康大道106号,玉芹百货店从事盗版音像制品零售经营活动。 |
处罚 依据 |
当事人已违反《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八条,《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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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决定 |
执法 结果 |
1.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2.对该经营户进行警告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3.没收47张盗版光碟,并处100元罚款。 |
结案 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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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
( 巴)文罚字〔 2021〕第 0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