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府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我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对乡(镇)扩权赋能和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未赋完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并将《巴塘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巴塘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