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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久河水电站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的公告
2023-03-13 06: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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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巴塘县巴久河水电站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州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巴塘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了该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巴塘县夏邛镇孔打伙一村、洛布通顶村、巴邛西村、坝伙一村。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4396公顷,其中农用地0.251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4396公顷,其中农用地0.2519公顷(林地0.1961公顷,天然牧草地0.053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398公顷,未利用地0.1479公顷。

三、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集体农用地土地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征收农用地标准的0.5倍执行,切实保障好被征地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不涉及征收耕地,故不涉及社保安置人口。

五、补偿登记

补偿登记时间:2023313日至2023413日。补偿登记地点:巴塘县自然资源局。

六、其他相关规定

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该方案,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听证,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听证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

土地征收部门:巴塘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3313日至2023413

    联系人:马洪  

    联系电话:0836-56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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