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控 共享。以“协同共治、属地为主、预防在先、立足长效”总体要求,与周边4县签订《金沙江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建立金沙江流域信息共享机制,召开“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 3 次,共享本辖区内重要水情、汛情、山洪灾害等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实现河长共治工作变“信息不畅”为“信息共享”。
二是协同 防控。强化金沙江流域生态协同治理力度,将水生态修复技术充分运用到河流生态系统建设,合法合规处置重点污染源,协同解决金沙江流域控污治污、污水排放、非法捕捞等问题 4 起,实现河长共治工作变“各自为阵”为“齐抓共管”。
三是巡查 整治。按照“属地管理 协作配合”原则,不定期开展金沙江流域联合巡查,严厉查处河流沿岸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实现河长共治工作变“河段独治”为“流域共治”。截至目前,开展联合巡查 10 余次,依法关闭采矿场 22 处,清淤河道 4.5 公里,整改河道堵塞等问题 20 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