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巴塘府规〔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孜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府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示,并就标准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巴塘府发〔2020〕16号)同时废止。
二、2023年1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2023年项目),在本标准公布施行之后,按照新标准重新测算,并在省政府批复后将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各乡镇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巴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市(州) | 县(区、市)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 | 耕地调节系数 | ||
乡(镇、社区) | 行政村 | |||||||
甘孜州 | 巴塘县 | Ⅰ | 夏邛镇 | 孔打伙一村、坝伙一村、四里龙村、巴邛西村、泽西伙村、拉宗伙村、下桑卡村、架炮顶村、茶雪村、生崩扎村、孔打伙二村、曲戈西村、洛布通顶村、独角龙村、江巴顶村、坝伙二村 | 38000 | 6:4 | 1.5 | |
中咱镇 | 中咱村、仁德村、仁勉村、多差村、雪波村、洛玉贡村、下中咱村、里甫村、波郎村、松甫村 | |||||||
措拉镇 | 措拉村、麻通村、俊工村、玉绒村、德西村 | |||||||
甲英镇 | 党巴村、英戈贡村、冲巴村、鱼卡通村、茶马贡村、老雅哇村、麻顶村、甲英村、波戈西村、普达村 | |||||||
竹巴龙乡 | 竹巴龙村、自林贡村、三各贡村、基里村、水磨沟村、拉扎西村、下基里村、列布西村 | |||||||
苏哇龙乡 | 苏哇龙村、绒岔绒村、王大龙村、南戈村、岗达村、归哇村、呷顶村、贡巴村 | |||||||
昌波乡 | 戈郎村、鱼底村、锐哇村、得木村、夏贡村 | |||||||
地巫镇 | 坝伙村、甲雪村、热思村、中真村、四点坝村、尼木龙村、贡伙村、安里顶村、益则村、中心绒村 | |||||||
亚日贡乡 | 刀许村、红东村、亚日贡村、白日贡村、根扎村、布仲村、仲勉村、红日贡村 | |||||||
波密乡 | 波堆村、波密村、格木村、根久村 | |||||||
莫多乡 | 桑龙西村、莫多村、色曲岗村、郎翁村、措松龙村、岗佐村 | |||||||
松多乡 | 松多村、郎多一村、上莫西村、郎多二村、龙巴村、吉恩龙村、下莫西村 | |||||||
茶洛乡 | 茶洛村、达塔村、尼戈村、西德村、列窝村 | |||||||
德达乡 | 上德达村、中德达村、曲呷村、牧业村、吉热村 | |||||||
Ⅱ | 拉哇乡 | 拉哇村、洛毕贡村、郎根村、毕英村、索英村 | 35500 | |||||
波戈溪乡 | 益金村、波戈溪村、夺格村、重戈顶村、那多村、当恩村 | |||||||
列衣乡 | 仲堆村、自热村、热乃村、列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