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动巴塘县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巴塘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巴塘县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激励措施(试行)》。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激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巴塘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 主要内容
(一)设立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采取直接投入、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用于文旅市场主体奖励不低于30%。
(二)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支持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对成功创建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给予相应的级别资金补助。对新评定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个人给予相应级别的资金补助。
支持文化艺术创新创作。针对原创作品、文创产品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对新获得评定级别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支持文化和旅游品牌塑造
支持各类组织、企业主体依法举办的活动,经审批,不适用财政资金举办活动,对于参与游客人数和直接投入达到一定数值的给予活动实际投入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支持成功创建品牌的村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新业态品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文旅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
支持文旅产品策划设计,鼓励企业和组织开展文旅产品策划设计评定活动。
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通过招商引进的企业主体,在本地注册、项目验收合格并通过评估考核且实际投入运营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旅游市场开拓和网红引流。
鼓励旅行社、俱乐部等旅游企业引进游客过夜率。鼓励网红达人宣传巴塘文旅资源。支持精品旅游线路打造。鼓励企业和组织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鼓励文旅企业引进高层次管理人员。
(五)支持“民宿+”特色产业发展
鼓励发展特色高端民宿集群。
(六)支持旅游服务业提档提升
对于新评定的星级繁带你、旅游民宿、连锁酒店给予一定金额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