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和后勤管理。承担文秘、会务、财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对全县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监督检查国家、省、州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调查、督办、审理、查处和复议全县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对全县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工作; 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和社会机构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乡镇(街道)、部门和社会统计规范化建设;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核算和贸易服务统计股。组织实施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统计、民族统计、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统计监测;承担编制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产负债、国民经济平衡表;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监测预警;承担地方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经济工作手册、统计资料的整理、编印和 发行工作;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开展对主要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一管理和质量的评估审核工作;负责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参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 组织实施服务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统计监测;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全县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产业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三)工业投资和能源环境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建筑业、房地产统计工作和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 GDP 能耗、全县 R&D 资源统计工作、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指导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建筑业和房地产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对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的验收审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内重点项目、节能降耗、单位 GDP 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的统计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
(四)农村经济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一体化居民收支调查、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农村经济核算统计、乡镇信息等的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 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全面的为县委、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