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信息、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 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扶贫、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人事、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法律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县本级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和 违纪问题;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
(二)政务服务指导监督股。负责拟订政务服务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县级部门进驻和退出县政务服务大 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政务服务体系信息 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县、乡(镇)政务服务体系、便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窗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指导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督股。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监督指导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等的建设管理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指导统筹推 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审批一股(经济社会类等事项)。负责统一受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和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上述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配合上述部门对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审批二股(建设项目类等事项)。负责统一受 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等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上述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配合上述部门对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