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协调、文秘、行政财务、机要、会务、保密、档案、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和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和机关劳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料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和协调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支部办事机构按照县直属机关党委规定设置。
(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城镇房屋征收、物业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物业管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我县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市建设与管理股。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负责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含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风貌管控;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申请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城乡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及建筑风貌提升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请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五)建设工程服务股。负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备案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建筑施工、建筑制品、装饰装修、造价咨询、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机构持证上岗管理、资质认证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制度,收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
负责监督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竣工验收备案及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