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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12:05:20
来源:
巴塘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数:
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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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按照县政府办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县医保局发布信息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县医保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强化落实政务公开的规范要求,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程序中,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完善局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及时更新内容,细化基础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建设。适时更新专栏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和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大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主动接受县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落实制度,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股室,对信息的产生、发布、信息安全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各股室的信息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标准化不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待提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渠道多样性不足。政务公开信息多来源于各科室及区县的日常工作报送,其他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公开较少,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内容相对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深化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教学,把《条例》学懂、吃透,以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