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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
2026-02-04 16:59:44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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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州厉行节约及公务用车管理部署,规范我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川机管发〔2024123)、《甘孜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甘委办〔2012112)及《关于开展全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甘机管发〔2025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以下简称核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通过科学核编、动态管控,保障必要公务出行,杜绝资源闲置浪费,为单位高效运转提供保障。

二、核编范围与对象

(一)核编范围

县属事业单位,含县委县政府直属、县级机关所属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事业单位按照1个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三定方案的事业单位,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二)核编对象

用于日常公务出行、综合行政事务的机动车辆,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大中型客车等一般公务用车。

(三)排除范围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如医疗救护车、消防车等)及其他按规定不纳入一般公务用车管理的车辆,不参与本次核编。

三、核编依据与原则

(一)核编依据

1.政策法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甘孜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甘委办〔2012112号)等相关文件;

2.编制依据: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人员规模及工作需求。

(二)核编原则

1.从严从紧、保障必需:核编总量匹配单位职责与人员规模,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

2.动态管理、优化调整:结合单位职能、机构改革、车辆使用效率等情况动态调整编制;

3.只减不增、更新替代:核编后仅可在编制内更新车辆,特殊情况需新增的,按程序报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

四、工作流程

全县事业单位需梳理现有一般公务用车情况,如实填报附件123,注明车辆品牌型号、购置时间及价格等信息,并备齐机构编制文件、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县级分管领导审签确认,按所属管理系统报送至相应主管部门汇总。各主管部门于2026210日前集中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5室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楼。(注:无车辆的也需要填表)

五、工作要求

1.精准界定范围:严格区分一般公务用车与特种、专用车辆,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

2.严控编制规模:以省州标准为刚性约束,从严审核,杜绝超标准、超需求核编;

3.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如实填报车辆信息,虚报瞒报谎报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核减编制,逾期未报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1.甘孜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申报表

2.甘孜州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明细表

3.承诺书

巴塘府办发〔2026〕2号附件.pdf


 

 

 

                               巴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