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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06 02:06:04
来源:
巴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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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甘孜州夏邛镇巴安路56号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5623675负责人尼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落实促进就业、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招聘计划、聘用合同等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专家来巴(回巴)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落实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
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及平台建设。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委组织部的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联系、服务,指导相关部门制订本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管理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全县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技职称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技人才选拔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人员管理工作。
  2. 与县教育局的职责分工。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目标绩效、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维稳、应急处突、史志编撰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档案。管理股负责全局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不包含教育、卫生系统内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及破产改制企业人员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内 部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档案局安排的档案管理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全局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综合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专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技人才选拔和服务工作;牵头推进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招聘、考核、聘任、培训、奖惩、辞职辞聘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五)工资福利股。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退休和退职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工龄计算、人员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审核;编制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年报;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死亡抚恤金、安葬费及其遗属的困难补助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易地安置(入户)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六)农民工工作股。推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负责农民工保障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及统计上报管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巴塘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调解仲裁信访与劳动监察股。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拟订削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订额标准;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订;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仲裁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和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同级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资纠纷引起的职工集访、罢工等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订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督检查招用劳动者及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监督检查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规订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规订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未成年工、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规订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订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订机构执行有关规订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法律法规规订的其它监察情况。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订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负责落实州人社局委托依法开展工伤认订工作;指导、监督经办机构落实工伤保险参保、待遇审核、待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