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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6-06 02:07:39
来源:
巴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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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甘孜州巴塘县巴安路48幢1栋1单元1号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6678800负责人杨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和地方标准定额,拟订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收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七)承担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镇防汛排涝工作,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相关工作。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新型建材替代传统木材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协调、文秘、行政财务、机要、会务、保密、档案、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和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办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和机关劳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料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和协调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支部办事机构按照县直属机关党委规定设置。

(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和监督管理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城镇房屋征收、物业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物业管理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我县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市建设与管理股。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负责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含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风貌管控;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的申请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城乡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四)村镇建设股。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及建筑风貌提升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请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村镇建设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厕所革命”各项工作。

(五)建设工程服务股。负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备案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建筑施工、建筑制品、装饰装修、造价咨询、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机构持证上岗管理、资质认证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制度,收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监督检查。

负责监督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竣工验收备案及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行业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