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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6-06 02:14:18
来源:
巴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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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甘孜州巴塘县安康大道236号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5625550负责人魏昊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综合行玫执法工作政策,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

(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调查研究,拟订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行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档案馆等部门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

(四)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督查考核县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

(五)统筹协调、组织调度跨行业、跨区域重大行政执法工作。

(六)参与全县城乡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七)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目录,负责行使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及其它行政权力。

(八)受理行政执法领域信访、举报、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九)会同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

(十)有关职责分工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执法队伍。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考核评价和目标绩效管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考核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跨行业、跨区域等重大专项执法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执法队伍编制、人员、经费管理,组织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城市管理与维护方面职责

1.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筹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2.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建设项目环卫设施配套标准,参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联审批及竣工验收; 组织城市重要环卫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制定环卫清扫、冲洗除尘、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和消纳处置。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 负责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对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广场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审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夜景灯饰工程建设方案以及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监督管理县城区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负责评审城镇“园林式”单位; 负责公共绿地、绿化广场、步游道等绿化工程的接收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配套绿地规划方案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参与园林绿化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的审核和竣工验收。

6.牵头组织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和扬尘治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7.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县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宣传和有关综合性文件、文稿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行政处罚罚没财物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保障以及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二)政执法股。负责综合执法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综合行致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跨行业、跨区域等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具体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核审、公示、备案、管理工作和来信来访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宣传中央、省、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联系刑事司法机关、法律顾问和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等工作。掌握分析行政执法舆情动态,做好行政执法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四)信息建设与督查考核股。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系统管理维护;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督查各执法大队、中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五)组织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局班子党建等日常工作; 对各执法大队、中队执法人员进行目标考核; 负责拟定各行业执法队伍职务职级晋升建议方案;牵头组织系统内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教育、技术培训和其它各类培训。